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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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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近日,关于四川分时(shí)电价有(yǒu)调整(tiáozhěng)的消息,引起不少市民关心。5月26日,记者从国网四川电力了解到,此次电价调整是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,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。 此次调整是否涉及居民用户(yònghù) 据国网四川电力消息,为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引导电力用户更好响应电力系统调峰需求,按照《四川省(sìchuānshěng)发展(fāzhǎn)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》(川发改(fāgǎi)价格[2025]185号(hào))要求,结合现阶段四川省电力供需形势、负荷特征(tèzhēng)、电源电网发展以及省间购电等,对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进行调整,自2025年5月(yuè)1日开始执行。 据悉,“一户一表”居民用户低谷电价(diànjià)政策时段维持不变,仍为(réngwèi)23:00一次日07:00。执行“居民合表电价”的(de)充电设施用电,按《通知》规定的峰平谷时段执行。其余执行范围未调整。 此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主要内容(nèiróng) 分季节划分峰平谷(pínggǔ)时(shí)段,调整后夏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10、8、6小时,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、7、10小时,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(bùbiàn)。 调整尖峰(jiānfēng)电价执行时间,取消12月、1月尖峰电价,将7月、8月尖峰时长(shícháng)由2小时调整为3小时。同时(tóngshí),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,其他月份连续三日最高气温≥35℃时,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。 暂停电网送(sòng)出受限(shòuxiàn)区域尖峰电价,考虑到攀枝花市、凉山州、甘孜州、阿坝州电网送出受限,电力供需形势宽松,暂不(bù)执行尖峰电价机制。 用电负荷(容量)在50千瓦以下(yǐxià)的工商业用户可(kě)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。 此次(cǐcì)调整的影响是什么 由于全年增加低谷时长180小时(xiǎoshí)、减少平段时长180小时,并将180小时高峰时段(shíduàn)由用电价格相对(xiāngduì)较高的(de)春秋季调整到价格较低的夏季。工商业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,全年用电价格将有所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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